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新洋港下移工程行星减速机
招标编号:苏水机2023-005
招 标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6月27日
为保证新洋港下移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洋港下移工程使用的行星减速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竞标。
一、送货地点
本次招标行星减速机的送货地点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产业园广盛路99号水机公司厂区内。
二、行星减速机数量及报价要求
行星减速机需求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启闭机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行星减速机 | PB10805S01 | QP2X80KN | 4 | 含油 | ||
2 | 行星减速机 | PB20916S01 | QP2X160KN | 2 | 含油 | ||
3 | 行星减速机 | PB21216S01 | QP2X200KN | 2 | 含油 | ||
4 | 行星减速机 | PB21316S01 | QP2X400KN | 6 | 含油 | ||
5 | 行星减速机 | PB21516S01 | QP2X500KN | 32 | 含油 | ||
合计: |
注:行星减速机图纸见附件
1.以上报价均包含材料款、运输费、利润、税金,以及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以及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工期影响等导致的损失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次招标按上述行星减速机需求计划表进行采购,出卖人除须按(需求计划表的采购量)送至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还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承诺书等资料。
3. 行星减速机必须符合图纸技术要求;依照买受人的行星减速机需求计划表的要求,及时供货到场;按单价形式报价,总价结算。
三、本次招标的行星减速机付款条件已在报价表中明确,该付款方式和购买价格及提供保证方式等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为: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有效;
2.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不小于200万元;
3.售后与服务承诺书;
4.以前向其他单位供货的业绩资料(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如供应商已是我公司合格供方,则不需要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保证金与开标时间安排
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投标,由招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再将招标公告发给公司行星减速机合格供应方和有潜在投标能力并能提供担保的供应方;
2.投标保证金形式:请投标人在2023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3万元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新洋港下移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投标单位与招标方(买受方与出卖方)有业务往来的,可从应付款中代付投标保证金,至招标方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并将相关手续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方式的投标担保一律作无效处理。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如下:
户 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账 号:32001745736050488688
3.投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于2023年7月3日上午9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和报价单的excel版上传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招标方于2023年7月3日上午10:00与投标单位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现场开标,投标单位与朱丽13218960628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由报价表、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概况(含以前供应给其他单位的业绩说明)、本次供应行星减速机的售后与服务承诺书、格式合同等。投标文件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时间、地点:同上述“投标时间、地点”。
六. 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在同等条件下,以“行星减速机采购报价表”价格总价最低者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推荐中标候选人已是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格供方的,则直接成为中标单位;不是原合作单位的需现场评审合格后成为中标单位。
七. 招标附件
1.行星减速机采购报价表
2.采购合同样本
3.新洋港行星减速机图纸(单独包)
本次联系人:水建公司:朱丽 联系电话:13218960628
水机公司:刘小伟 联系电话:13218992681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行星减速机采购报价表
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向贵公司供应新洋港下移工程所用的行星减速机,具体规格和价格如下:
行星减速机需求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启闭机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行星减速机 | PB10805S01 | QP2X80KN | 4 | 含油 | ||
2 | 行星减速机 | PB20916S01 | QP2X160KN | 2 | 含油 | ||
3 | 行星减速机 | PB21216S01 | QP2X200KN | 2 | 含油 | ||
4 | 行星减速机 | PB21316S01 | QP2X400KN | 6 | 含油 | ||
5 | 行星减速机 | PB21516S01 | QP2X500KN | 32 | 含油 | ||
合计: |
二、根据买受人需求,出卖人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全部行星减速机一次送到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出卖人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三、本次招标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需提供预付款等额的担保,如:银行保函、资产担保或者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担保、买受人欠款担保);启闭机运至工地,业主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二十一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5%;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买受人28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专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除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外,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方式如:银行付款、银行保函、资产担保或者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担保、招标单位欠款担保),履约结束后无息退回。
五、以上报价为供货方送货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产业园广盛路99号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价格,包含材料款、运输费、利润、税费,以及装车、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以及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费用,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行星减速机报价表除盖章扫描上传外,另外再上传一份电子表格便于核对。
报价人:(单位名称并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2023年 月 日
行星减速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江苏 扬州
买受人: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执行标准、产地。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合计 |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出卖人必须提供买受人质检部门要求的质量检测资料(如:材料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空载试运行报告等)。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的保修期限: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无 。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交货时间:出卖人于2023年8月30日前提供全部行星减速机,须严格执行合同约
定日期,因出卖人工期延误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可根据需要派员监督进度
与质量,出卖人必须提供条件,但这并不免除出卖人对质量与工期所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方式:送货至买方厂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式、地点、期限:买受人在出卖人发货前派质检员按图纸要求检验,按照质量标准确认(尺寸、噪音、外观、有无渗漏油等),无问题后方可发货。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需提供预付款等额的担保,如:银行保函、资产担保或者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担保、买受人欠款担保);启闭机运至工地,业主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二十一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5%;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买受人28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专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买受人每次付款前,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除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外,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足,履约保证金方式为 ,履约结束后无息退回。
2、其他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 出卖人逾期交货,需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日的,买受人有权通知解除合同。出卖人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出卖人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需在接到买受人通知的次日起三日内负责更换到位或维修完毕。如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金。如经一次更换或二次维修,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的履约代表: 买受人的履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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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的文件送达对方履约代表,视为送达对方。